革吉县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 索引号:zf/2018-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政府
- 名 称:革吉县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革吉县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化群众办事环节,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阿里地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阿行办发〔2018〕92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县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高效便民。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便办事、效率优先,提供可见可用可办的网上网下政务服务,强调注重用户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是坚持规范透明。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留痕,全流程公开,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四是坚持开放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扩大公众参与,引入社会力量,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
(三)工作目标
依托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2020年前,建成全县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贯通自治区、地区、县、乡。全面公开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到2020年在自治区、地区的统一规划与技术指导下,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县城乡规划,实现县城光纤网络全覆盖,实现全县80%的行政村通光纤,4G网络覆盖所有乡(镇)。构建城乡一体的宽带网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2.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加快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分别构建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网络平台,建立完善的内、外网业务应用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维护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深化公共服务和业务应用,提升骨干网支撑保障能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县机要局、县网信办、县财政局)加强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加快推进革吉县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覆盖,提高互联网与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能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加快各部门内部业务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内外网为核心的全县统一的政务公共网络体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机要局、县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严格执行自治区、地区标准规范。
1.制定电子证照标准规范。按照“统一标准、协同推进”的原则,参照自治区、地区电子证照标准规范,组织试点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要求。(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强化电子部门互认通行提供制度保障。(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搭建统一政务云平台。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理念和技术,按照统规、统建、统维指导思想,坚持集约高效、共享开放、安全可靠、应用优先的原则,以“云网融合、数据入云”为构架,加快县域网络覆盖优化升级,在自治区、地区的技术支持与帮助下,建成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全县政府各部门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个人办事唯一标识,编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与对接规范,开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对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比对。协调利用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服务中心有关全国企业数据,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
(三)加强公共应用系统建设。
1.加快推进政府网站统筹建设和集约化管理。由县委、政府统筹考虑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在平台建设中,要特别考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藏汉双语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内容考核评价,将全县各部门各类政府网站纳入统一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拓展政务服务办理渠道。在自治区、地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搭建政务热线、政务网站、微信等多样化展示沟通平台体系,加快全时空在线运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社会公众、企业提供多点受理、集中办理和多渠道查询服务。(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网信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充分利用移动社交技术,把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移动客户端办事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客户端办理延伸,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县政府办、县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着力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县网信办、县机要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主要任务
(一)搭建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统筹建立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建设;已有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接口,力争在2019年3月底前将已建的政务服务平台全部接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
(二)全面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
1.全面厘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订。逐项研究实现网上、移动办理,强化部门间协同与互动,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向主动式、便捷化服务转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县政府办,编办)。
2.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3月前,自治区、地(市)、县三级政府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透明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公众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政府系统各部门)
(三)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简化服务流程,促进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整合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线下服务实体,推动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电子政务大厅、电子证照系统等无缝对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政府系统各部门)加快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拓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基层便民服务机构既分散又全覆盖的特点,创新线下服务方式,推行收办分离,形成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工办理、信息属地共享的工作模式,实现专业窗口向综合窗口转变、重复收件向集中收件和协同服务转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
2.实现网上办事一次认证。按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与对接规范,开展平台的部署及对接,逐步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用户认证,实现个人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服务,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性。逐步整合已建系统存量账户,推动已建系统新账户和新建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全面提升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切实减少现场办理次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开展智慧城市服务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网上办事服务试点工作。明晰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及业务标准,理清各事项办理的前后置关系,整合优化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的业务表单和申报材料。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中的群众行为、电子证照、事项审批、网格管理等数据资源,通过跨领域、跨渠道综合分析,洞察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利用网页、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政府系统各部门)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发展全县电子政务,建立全县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加快建立跨县域、行业、部门的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协调机制。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组织体系,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国家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综合评价意见和信息惠民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计划、推进机制、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撑工程,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并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加强考核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拓宽投入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渠道,对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四)强化安全保障。落实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共享、交换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商业机构保护用户信息和基础数据责任,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
(五)加强培训宣传推广。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